关于我院“五一”放假的通知
发布人:南铁院发布时间:2009-04-23浏览次数:
各院、系(部)、处室,各直属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,我院 5月1日至3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(星期五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)为法定节假日,5月2日(星期六)、5月3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各部门、单位节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,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院 办
二○○九年四月二十三日